为了推动全县残疾人工作,强化法律监督作用,9月25日上午,叙永县在县委党校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学习贯彻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和《四川省实施<残疾人保障法>实施办法》的培训班。县政府副县长、县政府残工委主任陈善明,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彭文华,县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、各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残联机关干部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。
在培训班上,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彭文华围绕保障法实施办法的重点,特别是对有重大突破的地方进行了深刻细致的解读,进一步加深了我县残疾人工作单位、组织对《实施办法》的理解和认识,也为我县贯彻落实好《实施办法》指明了方向。并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《实施办法》作了重要讲话。
县政府残工委副主任、残联理事长徐升荣要求,学好一法一办法,是法制建设的需要,是开展工作和武装残联干部的需要,是政治制度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,在下半年的工作中,要认真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县委、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,不断提高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。各乡镇残联要认真履行代表、服务、管理职责,当好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,切实维护好、服务好、实现好残疾人的利益。
最后,县政府副县长、县政府残工委主任陈善明指出,我县现有5万残疾人,涉及20多万家庭人口,残疾人群体是一个数量众多、特性突出、特别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。残工委成员单位要深刻领会《残疾人保障法》,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和特点,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,全力支持残疾人工作的开展。各乡镇要多为残疾人办实事、谋福祉,要时刻将残疾人的冷暖记在心上,落实在行动上,主动想方设法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。各乡镇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要及时督导和指导残疾人工作,关心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,解决有人干事和有钱办事的实际问题,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事业。
通过本次学习贯彻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和《四川省实施<残疾人保障法>实施办法》,为我县残疾人事业再谱新篇提供组织保障。(叙永县残联 王发军)